您的位置:首页 >会展 > 正文

南京“会展十条”政策正式印发 将有效助力经济发展“晴雨表”持续放晴

来源:南京日报2022-07-21 08:31:48

支持引进品牌项目、提高会展项目品质……7月20日,记者从市贸促会(会展办)获悉,近日,由该部门等制定的《加快南京会展业复苏推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》已正式印发,将有效助力经济发展“晴雨表”持续放晴。

此次南京“会展十条”,包括落实助企纾困政策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、支持引进品牌项目、提高会展项目品质、提升会展国际化水平、引导会展数智升级、鼓励会展绿色发展、强化会展产业链融合、提高综合服务保障水平、加强专业组织和会展人才建设等十个方面措施。

其中,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”方面,我市将对在我市新设立从事会展业务并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,按经济贡献给予一定比例补贴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对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、纳税的会展企业,根据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量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,最高不超过20万元;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,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00万元;对在创业板、中小板成功上市或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会展企业,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标准给予补助。

“支持引进品牌项目”方面,鼓励引进符合我市重点产业的展览项目。对五年内首次来宁举办的国际或国家级知名品牌贸易类展览项目,安排南京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;对新引进的3万平方米以上或具有国际权威机构有效认证展览项目来我市举办的,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“提高会展项目品质”方面,对采取市场化方式在我市专业场馆举办的高品质展览项目,按照展览面积和增量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;境外展商(不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来自不少于5个国家或地区、参展面积不低于展览总面积30%的展览项目,在当届补助基础上增加20%。对国家级、全国性学会、协会等专业社会组织、中央直属企业、世界500强企业、民营经济百强企业、高等院校等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机构或企业在我市举办,符合我市主导产业重点方向、外来参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且住宿2晚(含)以上的会议项目,给予一定比例的场租补助;对规模国际会议项目,给予一定比例的场租补助;对在我市举办经ICCA(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)、UIA(国际协会联盟)等认证的会议项目,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励。

“提升会展国际化水平”方面,我市展馆成为UFI、ICCA、IAEE(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)等国际组织会员或我市展览项目取得UFI(国际展览联盟)、IAEE等国际认证的,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;定期在我市专业场馆举办的展览项目,在UFI、IAEE等认证有效期内,每届给予项目举办主体10万元奖励。

市贸促会(会展办)相关负责人表示,会展业“聚合共享、跨界融合”,在贯通产业链上下游、促进价值链融合发展过程中,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。我市将进一步强化会展产业链融合,引进和培育新兴金融、跨境电商、会展旅游、智慧物流、人才培训等展览服务企业,以展促产、以产带展、以会展促招商、以招商促产业发展、以产业发展促消费,鼓励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。( 王健 )

最近更新